产品二维码追溯的起源和进化史(下)

秦之后,两汉魏晋,南北朝至隋,历代一直坚持“物勒工名”的基本制度。秦统一天下之后872年——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中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唐律疏议》再次载入这条1273年之前的产品追溯法律条文:“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可见,“物勒工名”制度是我国从奴隶社会晚期到封建社会前期产品追溯制度的基础原则。

在经济繁荣、传统手工业高度发达的北宋,各种官造机构纷纷建立,特别是专设军器监加强兵器的质量管理。时任军器监总管沈括在《梦溪笔谈》中特别记载了产品追溯的规定。

以严刑峻法而著称的明代,“物勒工名”之制几乎被发展到极致。明南京城墙何以成为当时世界上最长的城墙,迄今世界上最坚固的城墙之一?只要稍微留意就能发现这座600年后仍固若金汤的城池的奥秘:墙体所有城砖上均铭记了出产该砖的府、州、县、总甲、甲首、小甲、制砖人夫、窑匠等五到六级责任人的名字。并且对每块城砖重量、尺寸、规格均有统一规定。

全部城砖只能由官府统一订制、收购、运输、调用。官府对制砖的每道工序都要求极其苛刻,城砖运到京城后,必须经过验收。质检官吏从每一批次中任意抽出一定数量城砖,再由两名精壮的军兵抱砖相击,城砖确保不掉渣、不脱皮、不破碎,且声如洪钟者,方为合格。

该批次城砖不合格数量超过规定比例,则整批被定为不合格产品,责令重新烧制。如再度检验不合格,就要对砖上铭文中记录的各环节责任人严加惩处,甚至有的要被斩首。即使能蒙混过关,砌入墙体若干年后,经风雨侵蚀而暴露出质量问题,仍按照砖上刻名处罚。

同样是这种制度,从金玉瓷木到宫殿城池,每件器物甚至零部件都要铭刻“工名”。一旦发现问题,必将对相关责任人严惩不贷。明北京城、十三陵及长沙天心阁都是“物勒工名”制度为人类历史创造出的绝世经典杰作。

历代封建王朝,大都通过“物勒工名”之制,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责任人——工匠和官吏处以鞭笞、没收、罚款,撤职、降职等处罚。劣质产品上的“工名”把许多失职工匠和官吏统统写进了历史的“黑名单”;同时,传世精品上留下“工名”也让许多精工良匠和称职官吏载入史册。“物勒工名”从正反两面,保证中国产品追溯制度的延续和发展,也带给后人许多有益的启示。